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私闯民宅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对于七十周岁以上的人有上述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