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防汛三级响应级别是指数省或者一省发生洪涝灾害就会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中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五条 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当在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组织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对所管辖的防洪工程设施进行汛前检查后,必须将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该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