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无效抵押权还有效吗? |
释义 | 买卖房屋无效的,其抵押权一般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从合同无效,对于取得的房产与房款应当予以分别返还。 一、合同纠纷不退还购房款判刑吗 人民法院裁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返还房屋。不能退房的,应当折价赔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退货或者无需退货的,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为平衡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双方的利益,在处理合同无效的后果时,应综合考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双方利益的影响,尤其是出卖人从土地增值、拆迁补偿中获得的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与原销售价格的差额而造成的损失,平衡了双方的利益。 二、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担保; 2、超过保证期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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