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由服刑人员向服刑单位提出申请,得到同意批复。 由服刑单位出具当事人证件,派人陪同双方当事人到服刑地区民政部门申请 办理结婚证 。 《关于贯彻执行 婚姻登记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关于服刑人员的 婚姻登记 问题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 身份证 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客观: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