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归谁所有 |
释义 | 布图设计专有权通常由布图设计的创作人,即由完成布图设计的人享有。如果由多人共同完成,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合作者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受委托创作的,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约定;未作约定或者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受托人享有。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7条,是指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的下列专有权: (1)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 (2)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人商业利用。 【管辖】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案件的管辖,应当区别权属争议发生的原因即合同关系还是侵权行为,分别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合同和侵权案件的管辖规则来确定案件管辖。 如果由多人共同完成,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合作者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申请文件 以书面形式申请布图设计登记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一份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布图设计登记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和办理其他手续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个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申请表中另有声明外,以申请表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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