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公司营业期限,应该填写原章程的第几章第几条? |
释义 | 公司的营业期限一般为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可以依法自拟营业期限,注明在公司章程中,然后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将营业期限登记确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修改后如何更改公司章程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修改后更改公司章程的方法是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期限最长 关于出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也就是说股东的出资时间可以由各股东自行协商后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各股东根据约定的期限出资,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营业执照法人已经死亡要怎么样去更改法人代表? 要想变更法人代表,需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1、首先要向当地公证处申请,请求出具对法人已经死亡的公证书;2、新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并请求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4、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证;6、到开户银行变更法人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营业缴税要怎么交? 一、企业缴税怎么缴纳1、企业纳税的流程如下:(1)纳税人依法提出纳税申报;(2)核准纳税;(3)在法定期限内,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并出具已纳税证明材料。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二、企业借款利息收入怎么缴税企业对持有到期投资、贷款等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息费用,应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的条件,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一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怎么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需包含以下内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公司机构职权、公司机构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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