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屋纠纷有哪些 |
释义 | 出租房屋纠纷有: 1.租期及押金纠纷 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 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 4.租赁备案纠纷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 一、房屋租赁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纠纷,承租人应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也可以请求居委会调解。除此以外,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则应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房屋租赁纠纷需提供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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