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件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措施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加强档案存档制度管理。由于我办现有档案存放设施和场地有限,造成大量招标投标档案堆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只保留中标人投标资料,其他投标人资料保留3个月被查。二、 及时处理过期投标资料。对于非中标人的投标资料,及时与市档案管理部门]联系,移交部分资料。能采用其他方式处理的及时处理,尽快腾空档案管理设施和场地。三、加强档案资料分类管理为便于各类招标投标资料的管理和检索,按照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国务、政府采购以及内部管理资料等反别建立档案登记表,确保管理和检索的方便和科学性。四、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报送资料在我办开标的部分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尚未报送相关资料,我科将进行- -次内部检查,针对未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并将资料报送情况纳入招标代理机构季度考核内容。五、结合软件开发情况,加强档案管理下一步,我科将进一步结合我班开发的业务软件,将有关档案管理部分情况融合进去,进-步加强我班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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