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北京户口本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丢失原因并签字。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3、还需准备申请重新办理户口的申请书、户口本首页和申请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外地户口的立案标准: 1、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外地人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暂住证等; 2、具有合法稳定的居所: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提供合法稳定的居所地址,如自有住房、租赁房屋等,并需要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 3、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如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等,并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工资单等材料; 4、无不良记录: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无不良记录,如无犯罪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入学条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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