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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价局合并到哪里?
释义
    法律分析:
    1994年国家物价局并入国家发改委,但各省、市、县保留物价局。1998年左右,全国各市、县物价局有部分并入工商局或计划委员会(发改委前身)。2002年左右,大部分物价局并入发改委,也有单设的,但一般从一级局降为2级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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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