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贩子为什么不直接死刑 |
释义 | 1、要是人贩子抓到就要判处死刑,那么,当警察来解救被拐走的孩子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人贩子很有可能因为自己抓到也是死,会破罐子破摔,跟孩子同归于尽。以前,要是警察来了,他们可能会第一时间逃跑,不会去管那些拐卖来的孩子。所以要是抓到就被判处死刑,会给解救这些被拐卖的孩子,带来很大的阻力。 2、会导致失踪人口案子越来越多,人贩子可能拐卖孩子的时候,方式越来越隐秘,手段越来越高明,警方在调查取证时会越来越难,因为孩子的记忆力是有限的,很多拐卖的孩子,如果后来不是警察找上门来,他们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是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给现在的父母的。所以人贩子不能轻易判处死刑。 3、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就同动物买卖一样,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们应该在源头上解决,为什么会有买卖儿童这种事情的发生,而不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在人贩子的身上。如果没有市场,人贩子也不会冒着如此大的风险,去拐卖孩子。所以要想彻底解决人贩子问题,还是要先解决为什么会有买卖孩子的市场存在。 怎么判刑?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该内容由 王丽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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