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找好确定接收学籍的学校,并拿到学校的同意接收书,必须有学校的盖章。 二,到原来学校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三,到当地教育局部门进行学籍的更改。把原来学校的转学手续,以及现在学校接收等信息同时交给教育局。 四,再把新的学籍挂到现在的学校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