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乙肝的有孩子抚养权吗 |
释义 | 离婚后有乙肝,也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离婚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也存在例外情况,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已满两周岁的孩子,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做出判决。除此之外,孩子已满八周岁的,人民法院还应考虑子女自身的意愿。需要注意的是,乙肝并不属于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因此,患有乙肝并不影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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