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人才引进需要的条件: 1、学历人才引进落户: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2)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2、专业技术人才成都入户条件: 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3、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