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有二种津贴对象及标准: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连续津贴两年;1999-2004年期间毕业的户籍(同上)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具体实施意见(一)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范围,凡生源地系我市户籍,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年底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均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