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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档卷清理怎么进行
释义
    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录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
    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
    一、档案的鉴定及销毁
    婚姻登记档案的鉴定销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永久保存。
    (二)对销毁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建立销毁清册,载明销毁档案的时间、种类和数量,并永久保存。
    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规定
    省直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省档案馆移交,在其纸质档案进馆时必须同步移交电子档案或数字化副本,同一年度不同门类的电子档案应同时移交。移交的电子档案应完成电子档案的格式转换、元数据捕获、整理、鉴定、编目、著录、命名、病毒查杀等各项工作,电子档案的数据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两种方式进行。省直单位移交的各门类电子档案应齐全、完整,准确记录相关元数据和背景信息,其内容与元数据应具备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电子档案门类包括保管期限为永久或定期30年的文书档案、专业档案、科技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文书类电子档案内容应当保证正本、定稿或者重要文件的修改稿、公文处理单等保存完整,记录修改过程的彩色留痕稿也应当保存,文件红头、电子印章应保存完整。专业类电子档案的收集应按照国家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可参照文书类电子档案收集要求。科技类电子档案的收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照片类、录音类、录像类电子档案内容应保证照片人物形象清楚,音视频中的语音、影像清晰。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副本和元数据的制作应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要求。文书类电子档案以件为整理单位,科技类和专业类电子档案以卷为整理单位,照片类电子档案以张(或一组)为整理单位,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以件为整理单位,采用档号作为唯一标识符对电子档案命名。电子档案格式应具备格式开放、不绑定软硬件、显示一致性、可转换、易于利用、可长期保存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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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4: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