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热点法律案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月10日14时,山东某金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名工人被困井下。 截至25日,事故共有11名矿工获救,9名矿工遇难。在事故发生后,企业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时,已经是次日20时。长达30个小时的时间里,企业虽然组织了救援,却始终没有向上报告。第一时间上报和拖延30个小时之后上报,可能导致22名被困人员最终的命运截然不同。置22个鲜活的生命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四、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