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券公司成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设立证券公司的程序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设立申请; 3、申请获得批准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领取营业执照; 5、申请办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一、公司产生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包括哪些 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4、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的程序是: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文件;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 二、保险公司设立流程(具体) 保险公司设立流程: 1、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批准设立; 2、收到批准筹建通知后,进行筹建; 3、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 4、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是哪些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是: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报批,取得批准文件; 4、股东在约定期限内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记发照。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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