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曙区哪18个旧村改造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这18个村(项目)涉及集士港、高桥、古林、洞桥、鄞江、章水、龙观和石碶等乡镇街道,总投资额近69亿元,总建设规模超170万平方米,建设住宅面积达120万平方米,涉及拆旧面积92万多平方米。相关信息可以上宁波海曙区农办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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