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货物运输的优势 |
释义 | 一、汽车运输的优点 (一)汽车运输途中不需中转,因此,汽车运输的运送速度比较快。 (二)汽车运输可以实现“门到门”的直达运输,因而货损货差少。 由于汽车体积较小,中途一般也不需要换装,除了可沿分布较广的公路网运行外,还可离开路网深入到工厂企业、农村田间、城市居民住宅等地,即可以把旅客和货物从始发地门口直接运送到目的地门口,实现“门到门”直达运输。这是其它运输方式无法与公路运输比拟的特点之一。 在中、短途运输中,由于公路运输可以实现“门到门”直达运输,中途不需要倒运、转乘就可以直接将客货运达目的地,因此,与其它运输方式相比,其客、货在途时间较短,运送速度较快。 (三)机动灵活,运输方便。 (四)原始投资少,经济效益高。 (五)驾驶技术容易掌握。 二、汽车运输的成本项目 (一)在一定期间内与同期所完成运输量多少无关的固定费用,如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固定津贴,绝大部分的企业管理费等; (二)随汽车行驶里程增减而增减的变动费用,如按车公里计算的燃料消耗量的费用,以车公里为基础计算的按胎公里摊销的轮胎费用,按车公里计提的汽车大修基金,按生产法计提的汽车折旧费等; (三)随周转量增减而增减的变动费用,如按营运收入或周转量计缴的养路费,按周转量计发的驾乘人员行车津贴,按周转量计算的附加燃料消耗量的费用等。 三、汽车运输的分类 分类汽车货物运输主要有四种分类方法。 按运距分为长途汽车货物运输和短途汽车货物运输; 按一次托运货物重量分为汽车整车货物运输和汽车零担货物运输; 按使用车辆分为普通车辆货物运输和专用车辆货物运输; 按业务性质分为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公用汽车货运)和非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自用汽车货运)。 前三种分类方法同运价和运输组织方法有关,后一种分类方法则是出于运输市场管理的需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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