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飞机携带折叠轮椅规定 |
释义 | 飞机携带折叠轮椅规定如下: 1、折叠轮椅不可以带上飞机,如果需要携带轮椅需要进行托运; 2、乘坐轮椅的乘客,在购票时要提出申请,在换登机牌的时候会有人用航空专用轮椅,外形尺寸适合机上使用,并且有固定装置,还带有飞行使用的安全带来换乘客的轮椅,乘客的轮椅必须办理免费托运手续;安检时有专门的轮椅通道; 3、上飞机后,有专门的位置供轮椅停靠,轮椅在这里可以被固定; 4、需要注意的是,具备乘机条件的坐轮椅的人需要航空公司提供在飞机上使用的医用氧气、托运电动轮; 5、坐轮椅的残障人士坐飞机,必须提前48小时与航空公司报备,告知自己需要托运轮椅的类型及型号,如果没有及时报备,航空公司会拒绝为残障人士办理乘机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时,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内或者与客票相结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外,行李票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二)需要声明托运行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注明声明金额。 行李票是行李托运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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