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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东西丢了打110报警流程
释义
    流程如下: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 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自己遗失东西可以报警,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一般来说,查找有两个方向:一是查失源,围绕丢失时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侦查,例如查监控,走访目击人等。 第二条线是查销赃渠道,有些东西丢了以后可以通过对销赃渠道的调查发现物品的去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一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
    第十二条 :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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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