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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平顶山违章处理地点
释义
    平顶山市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中段12号。
    电话:0375-3221114。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关于车辆违章的处理,并不是仅可以处理自己名下的车辆违章,也就说,我们处理违章并不是只能处理自己的车,驾驶别人的车辆发生违章的,我们也是可以处理的。车辆违章对应的处罚人,主要是是指违法行为人、车辆所有人(车主),以及车辆管理人,针对的是实际驾驶车辆产生违章行为的驾驶人,而非仅针对车辆所有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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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