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个饭店要办哪些手续 |
释义 | 开饭店需要办理下列手续:一、申请开业登记:1、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所递交个体工商业的书面申请。具体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从业人员的身份和经营目的、经营范围、方式等。同时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登记的主要项目有:字号名称(即店名)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经营场所(店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申请时应提交的证件有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2、受理:登记机关接受开办店面的申请;3、审查:审查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4、核准: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登记的决定;5、发照: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与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二、办理税务登记:1、提交有关开户证明:必须向银行提供营业执照和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证明;2、填写开户申请;3、预留印鉴:就是将来盖什么章才能拿到钱;4、银行编发帐户;5、确定帐户的使用方法:支票或存折;6、交存开户款项:交一定的资金到自己的帐上;7、领购业务凭证: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三、办理卫生许可证:在工商领取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后,首先要到饭店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所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由卫生监督所派人到饭店进行考察指导。经营者要提供饭店的平面布局示意图,供卫生监督人员审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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