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夜场上班的女性,也可以争取孩子的直接抚养权。虽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法院在确认孩子直接抚养权的归属的时候,会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但是,一方在夜场上班,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影响孩子,更不意味着在夜场上班的一方会虐待孩子。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在夜场上班的人,去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法院还是会考虑双方的职业状况、收入水平以及住房问题等因素,来确认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因此虽然并不能歧视在夜场上班的人,但是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列举更多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