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家里的地卖给修粮库了合同签到2027年到期了还咋办? |
释义 | 【分析解答】1、合同从生效到终止期间可能发生:解释、履行、变更等纠纷情况。合同纠纷可解决步骤:(1)双方自行协商;(2)行政部门调解;(3)仲裁机构调解;(4)法院诉讼解决。2、如果需要法院诉讼解决,需要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遵循的顺序:专属管辖→约定管辖→法定管辖。(1)四类特殊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不属于专属管辖的合同纠纷,需看合同中有无管辖法院的约定,约定优先;(3)既不属于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地已经确权完事了我的地没有了怎么办?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方法:1、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直接商量出解决纠纷的方法;2、可以申请由人民政府出面进行调解,做出行政裁决;3、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做出的裁决不服的,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我父亲承包的地,30年合同到期了,村里现在想收回修河道,说地里栽的树不补赏合法吗 修河坝征地补偿款应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门市产权40年到期咋办? 门市产权40年到期,可以法律规定续期。 一、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产权是指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表现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我农村宅基地是老爸的名字在没经我同意卖给了别人。五六年了,能要回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卖了是否可以要回,要看具体情况。1、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资格,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买卖),如果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有机会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公路拆迁剩下的地卖了能原价买回来吗? 土地侵权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标的物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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