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女朋友跟我吵架了,然后要告我强奸,怎么办,我们就发生过一次关系,我会被判刑嘛? |
释义 | 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逮捕的要件包括有犯罪事实证据、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其他措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特殊情况下逮捕审查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三十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逮捕,是指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的三大要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期限为三十七日内,人民检察院应在此期限内作出逮捕决定。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逮捕是一项强制措施,只有在犯罪事实证据确凿、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其他措施无法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才会实施。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而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逮捕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如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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