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持“可行性研究报告”、“登记备案证明”、“选址意见”、“企业营业执照”的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交到广饶县审批大厅安监部门。 2、广饶县安监局根据本项目的材料作出评估、分析等工作,要求企业做出“条件设立报告书”(由自己本单位编写)、“安全评价报告书”或“安全评价报告表”,并向建设单位提供一些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3、建设单位开展安全预评价,选择、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交接项目情况,签订合同。 4、安全评价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提前准备好评价机构需要的资料。 5、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书”。 6、 持“条件论证报告书”、“安全评估报告书”(或“安全评估报告表”)、“选址意见”、“登记备案证明”、“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向广饶县安监局提出对“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的申请。 7、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8、评审完后,安监局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整改意见。 9、按安监局的整改意见做出相应的整改,然后再提交给安监局。 10、安监局会对整改后的安全评价报告做出批复意见。 (危化项目要做设计专篇,设计专篇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委托初始设计单位来完成) 11、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安全专篇”(由初始设计单位来设计)、“设计单位资质证明”、“项目立项备案证明”向安监局提出试生产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