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2、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3、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4、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法律依据】: 《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1、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1、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