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提出上级馆覆盖下级馆的建设原则,即在大型馆覆盖的4公里服务半径内不再设置中型馆;大、中型馆覆盖的2公里服务半径内不再设置小型馆,以避免文化设施资源的浪费,减少重复建设,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节约用地。 法律依据:《博物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 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 第十四条 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博物馆章程草案; (二)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 (三)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 (四)出资证明或者验资报告; (五)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六)陈列展览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