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赠送缴纳契税。契税,一般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按照3—5%的税率征收的财产税,办理房产赠与过户登记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