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革热保险是否被视为既往病史的一种?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一般不承保已知的既往病史,但对于登革热保险是否被视为既往病史,法律尚未作出明确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一般不承保已知的既往病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非人身保险合同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和保险标的的特点,对合同的承保范围、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缴费方式和期限等内容,进行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说明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等。” 综上所述,尽管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登革热保险是否被视为既往病史,但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相关内容,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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