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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养老院开一间需要办些什么证件?
释义
    开办养老院只需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这一证件,同时拥有养老院应当具备的基础设施。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
    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开快餐店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开快餐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业从业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开死亡证明需要带什么证件
    开死亡证明需要带的证件有如下:
    1、到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由直系亲属携带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即可。
    2、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3、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一、死亡证明的用途有:
    1、持死亡证明才能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持死亡证明才能在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
    3、持死亡证明才能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销户。
    二、死亡证明是什么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三、死亡证明开具的流程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总之,正常死亡的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是生前治疗的卫生所、医院开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需要到当地的公安司法部门开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会记录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包括死亡原因,有关部门根据这个证明进行必要的手续。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无锡市民政局、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卫生局、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死亡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一)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包括到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新生儿死亡)人员,由该医疗机构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附件1);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员,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见附件5)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材料进行调查,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凡医疗机构经治或接诊医生不能确定为因疾病死亡的人员,应立即通知死亡地公安机关,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三)因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人员和无名无主尸体,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或认定的鉴定机构判定死亡性质后,由死亡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1、交通事故死亡的,由交警部门出具《尸体处理通知书》(附件2);
    2、发生案件死亡的,由办案公安部门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附件3);
    3、无名或家属不愿处理的知名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制作《呈请对未知名(知名)尸体火化处理报告书》(附件4),由市治安支队发函通知市殡仪馆进行火化。
    两个人开一间房需要两张身份证么
    需要。入住酒店必须实名登记且一人一证。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撤诉需要带什么证件?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若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可以提交撤诉申请书。
    离婚需要复印什么证件?
    1、离婚除了结婚证、离婚协议证件原件,还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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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