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有国籍是取得国籍吗 |
释义 | 继有国籍是指根据个人的意愿或某种事实并在具备入籍国立法所规定的条件后自愿申请并经批准而取得该国国籍。对于继有国籍,我国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申请人必须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二是必须出于本人的自愿。同时还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第一,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第二,本人定居在中国;第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等等。只要具备两个前提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国籍。 继有国籍指因加入而取得的国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而取得的继有国籍;一类是非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而是根据法律而取得的继有国籍,如由于收养、婚姻、准婚生、移转领土等事实而根据有关国的国内法规定取得的继有国籍。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主权国家只规定一种单一的国籍。 在单一的国籍下,同一国籍的人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特殊情况是复杂国籍制,在殖民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常以不同的法律规定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国籍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规定具有不同性质国籍的人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法国堪称复杂国籍制的典型国家。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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