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有多少地级行政区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 全国有多少地级行政区具体情况如下: 1、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 2、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3、县级行政区:971个市辖区、1312个县、389个县级市、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4个; 4、乡级行政区:察碰8562个街道、20988个镇、810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1个县辖区,合计38773个。 全国区域划分有以下: 1、23个省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败消谈青海省、台湾省; 2、5个自治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4、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综上所述,地级行政区共333个,包括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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