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提取档案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对于人事档案提取的内容 办事机构: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申报条件:师范类毕业生和代理人员 办理所需证件:单位的调档函(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身份证或就业报到证 办理流程: 一、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接收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人事部门的调档函或人才交流机构的调档函、 就业报到证或身份证;继续上学深造的,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调档函和就业报到证提取档案。 二、单位代理人员持现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的调档函和原单位解约函,个人代理的持现单位 (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的调档函和“人事代理协议书”,提取档案。 三、人事档案转出后,请接收单位及时将档案转递单回执转回本中心。 办理地点: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永庆街3号 办理期限:现场办结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咨询电话:0531-86126156 该内容由 顾仕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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