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注销前的程序是清算。公司注销前清算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步骤: 1、编制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 2、核算清算费用和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 3、核算收回公司账面债权,清偿公司债务,核算公司损益; 4、重新核算弥补上一年度损失,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 5、最终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