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赠与合同的书写要求为:需要写明赠与人姓名住址、受赠人姓名住址、赠与的标的物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的交割时间地点、其他约定,最后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字并写明赠与日期。财产赠与合同在赠与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