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信用卡的消费和现金的消费,在征信和个人信用方面有何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可以建立个人信用记录,而现金消费则不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中留下痕迹。信用卡还有透支额度,可以提升个人购物能力,但同时也需要在还款期限内按时归还欠款。若未能按时还款,将会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征信机构应当在征信报告中记录信息主体的信贷记录、公共记录、行政执法记录和其他与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时,在享受期限内未按照优惠条件履行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优惠期限届满后5年以内调减或者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的税款应纳金额;构成欺诈行为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六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比照履行,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持卡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项,银行有权向征信机构汇报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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