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委托公证的费用如下: 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金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 3、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 合同; (二) 继承; (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 财产分割; (五) 招标投标、拍卖; (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 公司章程; (九) 保全证据; (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