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不承认出轨但坚决要离婚,没有任何赔偿,女方要怎么办? |
释义 | 您好,建议您先稳住,尽量多搜集证据。 首先,不是您老公要离婚,就能离的了的。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中,是否准许离婚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律明文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出轨”并不在以上几种情形之列,如果您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第一次基本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 其次,《民法典》时代,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老公的出轨行为,达到“过错”的程度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您老公应当少分财产,并应当给作为无过错方的您离婚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_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__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__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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