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最新房产过户收费标准 |
释义 | 房屋赠与过户需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交评估费千分之六,公证费2%,取得赠与公证书。然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交全额契税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即可办理受赠人名义房产证。前提是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和土地证。 法律分析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双方一起到公证处先办理赠与公证,交纳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评估价格交纳2%公证费,取得赠与公证书,再到房管部门双方一起办理赠与过户,交纳全额契税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就可以办理受赠人名义房产证。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 拓展延伸 青岛房产交易费用调整方案 青岛市房产交易费用调整方案旨在对房产过户收费标准进行合理调整,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该方案,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交易,收费标准将进行细分和调整,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此举旨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购房者的购房能力,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更多活力。调整方案将充分考虑市场供需情况、政策导向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确保调整后的费用水平合理合法。青岛市政府将积极推进该方案的实施,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房产交易费用调整方案的有效执行,为青岛市民提供更加便利和可持续发展的房产交易环境。 结语 青岛市房产交易费用调整方案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细分合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此举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购房者的购房能力,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更多活力。青岛市政府将积极推进该方案的实施,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费用调整方案的有效执行,为市民提供便利和可持续发展的房产交易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