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十险二金的相关内容包括: 当下没有十险二金的标准,公司福利好在五险二金基层上+商业团体寿险+商业团体意外险+商业团体重大疾病险+商业团体医疗险+商业团体养老险,这就是十险二金。五险二金”指“五险一金”再加上“企业年金”。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一.基础五险 1、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以下称被保险人) 依法由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由企业和被保险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被保险人退休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是指当劳动者因生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时,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特定的帮助,即向其提供必须的医疗服务费用的一种社会保险。 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4、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社会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与生育有关的药费和生育假期间的津贴(工资) 。 二.基础二金: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二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三.额外五险: 商业团体寿险、商业团体意外险、商业团体重大疾病险、商业团体医疗险、商业团体养老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列》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