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二次失业补助金方法如下: 1、线上渠道申领:通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是当地的社保app,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失业待遇申领的相关内容填写,之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即可; 2、第三方平台申领:在支付宝以及微信这种第三方平台的电子社保卡页面也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前提是已经在平台完成了实名认证; 3、线下申领:无法直接通过线上渠道申领的,还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需要提供以下几种材料: 1、需要领取人的社保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原件丢失的,出具户口簿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也可以; 2、失业补助金领取人在失业保险承办机关领取并填写好的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原件; 3、失业补助金领取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这个证明需最好是写非本人原因造成公司解雇的; 4、失业补助金领取人员前往当地人力资源部门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 5、社保承办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等。 综上所述,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市就业中心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