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有较高的素质、比较大的规模、股权有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信誉。 另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律师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股票上市,首先是公司的资产达到一定的水平,公司应该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就不能上市。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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