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和限制措施主要有: 1、《人民警察法》中规定中的对嫌疑人的盘问、留置盘问;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和强行驱散等。 2、《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醉酒人员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3、《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查中规定的强制传唤、人身的扣留。 4、《集会游行示威法》中规定的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 5、《传染病防治法》中的强制隔离治疗。 6、《海关法》中规定的强制带回、人身搜查。 7、《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的限制活动范围、强制离境等。 从上述规定看,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法律规定,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人身自由强制是对公民权最严厉的强制手段,一旦行使不慎,自然也就演变成对公民权利最严重的侵犯。故此,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目的一旦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应当立即解除,恢复其人身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