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持 身份证 、 购房合同 、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 公积金 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还款。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