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隐私的范围如: 1、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可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干预、窥视、调查或公开。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各类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各类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各类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各类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个人私密照片等。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各类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且这个秘密与各类人的合法利益无关,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愿让各类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各类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