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处理一个人可以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对方不去处理,交警队还是可以下达事故认定书,下达认定书3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就可以结案了。 自处自赔,你找你自己保险公司修理就行了,不用起诉对方。交警队只负责下达认定书和调解,别的责任不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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