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上诉材料要怎么准备 |
释义 |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一、离婚官司开庭一天应注意什么 离婚官司开庭应注意带好相关证据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婚姻第二次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第二次起诉离婚,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必备材料:第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法院审核完即归还原告。第二,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第三,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第四,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提交法院开具的判决生效证明。(2)其他材料:第一,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比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第二,如须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则应当提交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第三,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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